■招生计划:
2007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本科学生150名左右。指标性质:国家计划。
■招生专业:
1、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含平面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两个方向,学费:1.5万元/年)
2、摄影本科专业(商业摄影方向,学费:1.5万元/年)
■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文理兼收),所有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生。
■专业考试及报名:
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本省文考证、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三张)到我院在各地报名点报名,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卡上的内容。有关报名程序、考试及缴费等,详见考点的考试须知。我院不接受函报。所有科目的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备。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报考所有专业(专业方向)的考生均考同一试题] 专业成绩: 专业分数按150分/科计算,总分为300分。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寄发《准予填报艺术院校[系科]志愿通知单》给考生本人;专业考试不合格考生,可以通过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就业网,查询专业成绩。
■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考生凭我院发给的《准予填报艺术院校(系科)志愿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大中专招生办公室报名,专业填报须按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摄影(商业摄影)专业填报。 考生文化课考试按全国普通高等招生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录取原则:
(一)凡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上线、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上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山东省:专业上我院划定的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上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按专业加文化总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四川省: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都上线后,以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四)重庆市: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都上线后,以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专业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声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招生及考试事宜。
咨询、联系电话:(023)62761101 62769352
传 真:(023)62769352
网址:www.miada.com.cn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400067
联系人:付老师 朱老师
2007年招生时间表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西区 |
南宁市第五中学 |
1.15-16 |
1.17 |
江苏省 |
南通市招办 |
1.19-20 |
1.21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22-23 |
1.24 |
甘肃、新疆宁夏、青海 |
兰州铁路三中 |
1.25-26 |
1.27 |
河南省 |
郑州铁六中 |
2.2-3 |
2.4 |
云南省 |
云南艺术学院 |
2.2-6 |
2.7 |
贵州省 |
贵州师范美术学院 |
2.3-5 |
2.6 |
江苏省 |
徐州矿务局一中 |
2.6-8 |
2.9 |
山东省 |
维坊市招办考试中心 |
3.1-2 |
3.3 |
江西省 |
南昌18中学 |
3.18-19 |
3.20 |
福建省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系 |
3.18-19 |
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