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是融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为一体的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下设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学系、运动人体科学系、大学体育教研部、体育科学研究所、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体育人文社会学博士学位授予权,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教职工108人,其中特聘教授1人,教授16人,副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人,出国访问学者12人,国际级裁判员3人,国家级裁判员15人。投资近一亿元的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功能齐全,设施先进, 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水平,其中有容纳4000观众的比赛馆、游泳馆、保龄球馆、健身馆、篮球馆、排球馆、羽毛球馆、体操馆、武术馆各一个,壁球馆2个。校区内有全封闭塑胶田径场5个。
热忱欢迎爱好体育事业的广大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一、培养目标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体育教育科学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全面掌握中等及中等以上学校体育教育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基本方法;具备在中等及中等以上学校开展教学、训练、锻炼、竞赛的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学校体育的各项工作;初步掌握学校体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体育教育师范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去中等学校从事体育教学工作,也可到高等学校公共体育部、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他类型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
社会体育专业:培养掌握与社会体育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掌握服务于体育健康产业和高尔夫产业的管理、指导与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各类型体育健身俱乐部的组织管理、咨询策划、经营开发和教练指导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了解国内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的学术动态;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后将在各级体育管理机构、各体育协会、社区体育辅导站、体育俱乐部、高尔夫俱乐部及相关产业等部门工作。
二、招生计划
计划 省份
专业 |
学制 |
江苏 |
浙江 |
山东 |
辽宁 |
体育教育 |
四年 |
70 |
5 |
2 |
3 |
社会体育 |
30 |
5 |
3 |
2 |
备注:所有计划数均以有关省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各项条件且身体健康,男子身高不低于1.70米,女子身高不低于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凡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户口所在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报考体育类专业招生的要求。
四、江苏考生信息确认、报到、面试及考试安排
江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于2008年4月5日到所在市对应的考点确认专业统考的专项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按下列日期参加专业考试(其中在南京师范大学考点进行信息确认的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体育馆)。
报到、面试日期:4月18日
考试日期:4月19日开始
考试地点:根据省考试院的安排,南京师范大学承担南京市、连云港市考生的信息确认及统考工作,地点在南师大随园校区。
具体考点设置及生源范围划分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五、考试科目
根据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
(1)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2)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坐位体前屈、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坐位体前屈分值为5分,其余三项每项分值为25分。
(3)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等八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八个项目中自主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铅球、三级跳远、跳高、跳远、标枪、铁饼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该科目分值为20分。
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详细安排届时请见江苏省2008年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报考指南。
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有关省相关规定执行。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考生所在省招委的规定,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方案
1.对报考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省考试院划定)且高考文化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江苏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江苏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男子90分以上(含90分),女子85分以上(含85分),且高考文化分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进档考生可择优录取,但录取人数不超过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0%。
2.江苏省以外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公布的我校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将根据教育部、各省及《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的规定按不同专业项目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八、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3.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85891033、83598314
4.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二○○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