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在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我校投放在当地艺术类招生计划数的1:1.5划定专业录取线,在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招生本科文化投档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招生计划的最后一名录取时,若遇上专业成绩并列的考生,则在同一专业分数线上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