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08年艺术类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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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内蒙古民族大学 2007-12-27 16:20:50 |
录取办法 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占60%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占40%计入总分;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占60%计入总分。所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志愿清的办法择优录取。 九、专业成绩计算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300分。专业180分,视唱、模唱30分,听音60分,乐理30分。 2.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总分3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速描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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