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
|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广州美术学院 2007-12-28 9:25:24 |
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报名考试费:600港元/生 (3)报名时间:同文化联考报名确认时间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报名;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 (5)考试时间:2008年4月27日 (6)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