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08年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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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天津美术学院 2008-1-2 8:47:20 |
录取原则: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 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标准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标准分满分为900分 )。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没有组织统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 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 3、 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专业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4、 报考我院史论专业的考生,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后,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5、 取得2008年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文化总分达到475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则优先录取。 6、 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各专业方向第一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10分; 各专业方向第二至第五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5分。 7、 各专业方向总分前三名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09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08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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