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艺术类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便于选拔优秀艺术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精神和各省有关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8年艺术类专业有关招生及专业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院系简介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是教育部重点高校四川大学用优质教育资源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遵循“学生为本、通专并重、知行合一、教学相长”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国际化办学的特色发展之路,致力于国际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创建中国一流独立学院和中国式的小常青藤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的四川彭山,距离成都市区约三十五分钟车程,成绵峨城际铁路开通后只需十余分钟。校园占地面积700亩,规划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运动场馆和生活服务设施,植被葱郁,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园地。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系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负责教学。艺术系现设艺术设计类、工业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三个专业门类,学制均为本科四年。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四川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授予四川大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方向)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规划设计、室内外设计、园林设计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中外美术史、美学概论、艺术概论、素描、色彩、透视、中外环境与建筑艺术史、建筑原理、建筑艺术概论、环境艺术概论、环境材料工业学、工程概算、测绘与制图、环境与建筑艺术规划及设计、园林设计、空间构成论、人体工学等。
就业方向:可在建筑设计部门、建筑科学研究部门、家具研究或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家具工厂、工艺美术设计公司、展览设计公司、室内设计、装饰、装修公司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民用船舶、飞机装饰研究、设计部门、环境、园林研究、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平面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从事企业形象策划、展示设计、包装设计、影视动画及多媒体艺术,市场营销企划、广告传播企划及管理等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高级专门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图形创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设计概论等。
就业方向:可在广告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等工作。
动画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美术基础和动画造型能力,进行动画设计、动画编辑、动画制作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毕业生可在大中型动画影像公司从事平面动画、三维动画、网页动画、卡通出版物等的创作、制作和策划工作。
主干课程:美术基础、设计构成、泥塑、摄影、动画制作、视听语言、动画基本技法、动画运动规律,漫画与动画造型设计、动作设计、美术场景设计、声音制作、CoreIDraw、Photoshop、3D MAX、3D MAYA、FLASH、中外电影史、美术史论、毕业设计等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动画制片公司、电视台、出版社、广告公司、设计公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动、漫画设计与制作,影视摄、编,插图、卡通画的创作与编辑,相关教育工作等。
●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工业设计基本理论素养,掌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结构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工程制图、工程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子技术、工业美术基础、设计构成、视觉传达设计、阴影及透视、计算机绘图、电脑三维造型及动画、摄影学、家用产品设计、写生实践等。
就业方向:可在大中型企业、专业设计机构、高新技术公司等相关部门从事产品造型设计、装饰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包装设计、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产品结构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也可继续深造,在高校、科研单位从事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培训,掌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技能。
主干课程: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就业方向:可在全国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只招收参加美术类高考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收参加编导类高考的考生。
报考条件:凡违反国家刑律释放不满一年者,思想政治素质有明显不良倾向者,已经取得大学学籍正在就读者或被大学开除不满一年者,非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取得当地招办核准的艺术考生资格和艺考类别不符者、非考点所在当地省区的考生不得报考除上述条件以外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四、招生省份安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及培养方向 |
专业
代码 |
学制 |
层次 |
招生
省份 |
收费
标准 |
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动画、视觉传达等培养方向) |
050408 |
四年 |
本科 |
四川、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陕西、广西、海南、西藏、新疆 |
16000元/人/年 |
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 |
080303 |
四川、重庆、内蒙古、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海南、西藏、新疆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方向) |
050420 |
四川、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陕西、广西、海南、西藏、新疆 |
备注:具体招生省份、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当地招办统一公布为准。
五、考试成绩认定办法
(一)文化成绩认定
各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当地招办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认定
山东、内蒙、新疆三省(自治区)承认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当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若我校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均没有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认定其他本科学院在当地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考生需在志愿填报后向我校特快专递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
六、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学院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二)学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自治区):
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七、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报名手续及办法
(一)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须备齐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本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按当地招办核定标准缴纳)。
(二)报名流程
1、交验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
2、填写《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08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3、领取《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信息;
4、根据《准考证》上所列考场地址看考场。
八、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方向)、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方向):
1、素描(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3、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具体考试科目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方向)
1、笔试,150分;
2、面试,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九、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的考试日程安排:
省份 |
考试地点 |
时 间 安 排(2008年) |
山东 |
山东省淄博职业技术学院 |
具体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
内蒙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具体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具体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薄)、《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三证参加专业考试,缺一不可。
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美术类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一律自带(画板规格:4开或半开,画板上不能有任何图案,不能带画架),试卷上不能使用胶布(或透明胶等);
(二)编导类考生需自备1分钟普通话朗读内容和2分钟即兴表演内容;
(三)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十一、考试纪律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须遵守相关考试规定,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十二、查询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专业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中旬统一寄发合格证。请考生在报名时正楷填写有效邮寄地址。
十三、填报志愿
凡专业及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具体办法,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与组织下进行,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十六、入学资格复查
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学校。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