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
2008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非湖北省)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和企事业宣传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以及摄影、摄像、音响、撰稿、编剧、广告、社教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向、名额计划及学费标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艺术、播音与主持方向)2008年在山东招收100人,江西、湖南各招收15人,广东招收10人,每学年学费9000元。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考生均可报名(包括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文理兼收。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四、专业考试报考须知
考 点 |
报名考试时间 |
考点详细地址 |
潍坊 |
2月26日—2月28日 |
山东省 潍坊市奎文区委党校 |
南昌 |
2月19日—2月21日 |
江西省 江西师范大学 |
长沙 |
3月6日—3月8日 |
湖南省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
惠州 |
3月12日—3月14日 |
广东省 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 |
1.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2.凡符合条件者,报考时须持高考报名登记表、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和身份证。报名时交以下材料后领取专业准考证:(1)填写好的报名表和贴足邮资的信封各一份;(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报名号);(3)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考试费150元。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1.专业考试
科目:抽题朗诵、抽词述文、艺术特长展示。
抽题朗诵:抽取1篇播音文稿,准备2分钟,声情并茂地朗诵播音文稿。
抽词述文:抽取1组关联词,准备3分钟,用规定的关联词设计一个故事或情景,进行讲述。
艺术特长展示:小品、舞蹈、声乐、器乐、美术、书法任选其一。钢琴以外的乐器和伴奏碟、带考生自备;美术、书法现场完成,材料自备。
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发给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
2.文化考试
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分数线为各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线。
六、录取办法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考试时,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7年12月
校 址:湖北黄冈市黄州科技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招生办公室) 传 真:866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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