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创建于1995年,现设有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绘画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工业设计三个本科专业。美术学院现有教师5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8人,讲师21人。长期以来,美术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促教学,开创了教学与科研双赢的新局面。近五年来,教师作品入选国家级美术作品展66人次,其中获金奖5人次,银奖8人次,铜奖8人次,优秀奖15人次;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美术作品600余幅。学院教师参加境外(欧、日、东南亚、港、台)画展8次,多次应邀赴美国、印尼、俄罗斯等国美术院校讲学、交流。在教师的带动下,美术学院学生近几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和论文1100余幅篇,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美术作品展览,获得国家级奖项40余人次,省级奖项300余人次。
美术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覆盘山麓,有条件优良的教学大楼和图书资料室,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师和电脑室,藏品丰富的国画临摹室。多年来,美术学院一直非常注重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同时也非常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现建有百余个教育实习基地和安徽西递村、江西景德镇、甘肃夏河、神龙架、西双版纳、太行山等多个艺术写生实践基地,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近几年来,美术学院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始终在95%以上,在同类院校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 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美术研究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近几年毕业生毕业生主要全国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工作,也有相当数量的学生专门从事艺术设计工作。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和技法、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绘画(素描、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雕塑、装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法、篆刻、摄影、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美术学(绘画方向 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一定绘画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理解绘画的基本规律,掌握科学的观察方法和表现技法,全面了解中西绘画的历史及各流派特点和风格演变过程,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艺术鉴赏能力,能从事专业的绘画研究和创作,能在各大、中美术院校,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和美术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水粉、中国画、油画、版画、色彩学、构图学、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平面构成、解剖、透视、工笔人物、意笔人物、实验水墨、水彩风景、水彩人物、水彩创作等。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近几年我院毕业生主要在各部门从事艺术设计工作,也有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在校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在教育部门从事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素描、水彩、水粉、中国画、图案、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专业技法、专业设计、艺术设计理论、艺术时间、设计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传统文化和现代设计意识的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及设计管理的高级设计人才。近几年毕业生主要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从事艺术设计工作,也有少量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在教育部门从事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构成基础、中外建筑史、建筑初步、建筑制图、建筑构造、建筑室内表现、建筑小品、别墅设计、酒店设计、景观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公建设计、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艺术实践、社会调查、设计实践等。
工业设计(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高层次创意设计能力和整体设计、策划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水彩、水粉、图案、人体工程学、工业设计史、产品创意表现、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制作、快题设计、计算机应用、三大构成、图形设计、艺术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广告学专业(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熟悉现代广告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广告学的一般原理与实务,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相关学科与领域扩展和渗透的能力,能在相关的部门与机构,从事广告学专业理论教学、科研与广告的管理和制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广告学概论、广告文案、广告心理学、广告媒体研究、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效果评估、广告摄影与摄像、CIS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中外广告法规与职业道德等。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专业性质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美 术 学 |
四年 |
师范类 |
30 |
湖北 湖南
安徽 四川
河北 河南
浙江 江苏
山东 山西 |
艺术设计 |
四年 |
非师范 |
30 |
工业设计 |
四年 |
非师范 |
20 |
广 告 学 |
四年 |
非师范 |
80 |
二、高考录取与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2007年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除山东省外,其他各招生省份均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今年在山东省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所有参加“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211”工程大学及各省省属师范大学在山东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的山东籍美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三个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广告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语文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新生进校后,在中文系培养。
4、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