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秋季福州市拟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往年入学的学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到毕业。
据悉,拟调整的范围是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调整后的学费为:省一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学费950元,省二级达标校900元,省三级达标校800元;市区未达标校720元;八县(市)城关未达标校600元;农村一类县未达标校350元;农村三类县未达标校400元。家庭较为困难的普通高中贫困生可按相关规定减免学费。
往年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农村地区一般学校250元,农村三级达标校、城关学校600元,福州城区学校720元;每学期课本(含德育、音乐等课程)、簿籍合计代办费限价220元;每学期住宿费标准:城市及城关地区学校150元,农村地区学校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