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的初中毕业生将升入高一级的学校学习;今年的中考将采取网上阅卷
昨日,兰州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炉。今年中考仍实行初中毕业学生考试、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三考合一方式,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中考将采取网上阅卷。
94%的学生将升入高一级学校
今年,兰州市共有初中毕业生41057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36455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22997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6.01%;职业高中计划6078人,中专中技预计招生7380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2.78%。全市高中阶段的入学率将达到84%以上。其中,城市四区共有初中毕业生22124人。地方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2645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7.1%。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数占到普高总招生计划的35.87%;职业高中计划招生3930人,中专中技预计招生3515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3.7%;事业单位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70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2%。这样,高中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可以完成20360人的招生任务,预计将会有94%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
今年中考实行网上阅卷
据了解,今年中考报名将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0日~5月22日。需要注意的是,户籍在兰州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可以报考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省内非兰州市户籍的城市四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暂住证,可以报考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学校;非本省户籍的城市四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考民办学校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报名过程中,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不同层次的学校或兼报两个不同类别的学校。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中考将采取网上阅卷技术,阅卷时间为6月23日~26日。中考成绩将于7月1日对学校和社会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日~7月3日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查询。
高中录取确定两条最低线
据了解,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根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A:省级示范性高中:今年将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对口分配政策,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由去年的10%扩大到今年的15%。B:城区独立高中: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的95%。C:其他普通高中: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的95%。D: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情况,在计划内按照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E:“双优助学班”: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招收“双优助学班”,兰州民族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招生计划各90名。另外,兰州五十八中(兰炼一中)与澳中文化教育交流中心合作举办“国际实验班”,招生计划90名;广东国华中学继续在全市招收“双特生”。
中专、职业学校录取情况
据了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将实行统一招生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尊重考生意愿,并结合个人条件进行录取。想就读普通中专的考生,需持中考成绩单于7月10日~15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或学校报名。想就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凭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学校注册录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农民工等,凭学历或相关证明,直接到学校登记入学。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将享受以下资助政策:具备国家合法办学资质,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每生每年生活补助1500元的国家助学政策;2009年被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新生,均可享受省财政一次性500元的学费补助政策;2009年被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新生,符合省扶贫办“两后生”贫困生和涉农专业培养项目条件的学生,可享受两年学费减免政策。第一年减免学费1500元,第二年减免学费1000元。
上以下职高将享助学政策
兰州六中继续举办“体育职高班”,兰州十四中继续招收“兰州西北音乐学校职高生”,各招70人。学生注册后可享受国家助学政策。另外,继续实施兰州·扬州中、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学制为2+1或1+2,学生注册后可享受国家助学政策;县区可实行在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春季“直升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保留初中学籍的基础上提前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就学(不计入初中学校当年毕业生流失率),直接计入初中学校的高中阶段升学率。
符合条件考生可享八政策
据了解,此次中考中,以下八类学生可享受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和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证明,降20分录取;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相关证明降1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凭户籍证明)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双优助学班考生除外);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凭有关证明和证件降10分录取;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降10分录取;初中应届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的,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的降10分录取。据了解,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B等)以上。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招生严格执行“十不准”
今年招生过程中,兰州市教育局将全程管理和监控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纪律检查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全程监督。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示中考招生计划、录取操作程序、录取结果等。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在校内张榜公布。对占自主招生计划的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而被录取的考生要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家长和考生的监督。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者,取消其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同时,将招生工作“十不准”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底对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在年终教育质量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文来源:西部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