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将于4月8日至9日进行。凡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将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是我省新高考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语数外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一起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学业水平测试共有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分成2门选修、4门必修、1门技术三个类别。考生可在历史、物理中选择1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门,作为选修科目。然后,剩下的4门科目与技术均为必修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则7门均为必修科目。在这次学业水平测试中,普通类考生只需考4门必修科目(技术已提前考完),2门选修科目要在高考中同步进行。
2门选修科目原始分满分为120分,分成A+、A、B+、B、C、D六个等级,等级的确定按考生在全省的名次确定。其中,前5%(含5%)的为A+,前5%-20%(含20%)为A,前20%-30%(含30%)为B+,前30%至前50%(含50%)为B,前50%至前90%(含90%)为C,90%以后为D。4门必修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分成A、B、C、D四个等级,等级的确定按考试成绩为依据。其中,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技术科目测试等级分合格、不合格。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
普通类考生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才有资格参加高考。高二学生在2008年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后,若测试成绩不满意,可在2009年再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该生相同科目两次测试成绩的最终成绩将取其中的最好成绩,但此类考生不能享受加10分的高考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