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和计划
江苏省泰州中学(共13人,其中舞蹈4人、声乐3人、器乐3人、美术和书法3人)、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30人)、南京艺术学院尚美附属中学(60人)。
二、报名条件
初中阶段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艺术类招生测试。
1. 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因特殊情况休学外),参加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艺术比赛(展示、展演、展览)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 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因特殊情况休学外),参加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艺术类比赛(展示、展演、展览)虽未获得名次,但确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3. 对美术、音乐等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受过专门的学习或培训且有志从事艺术工作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2009年5月11日至15日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考生所在的学校报名,填写《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类招生报名表》。
(二)交验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参赛证、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及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
2.初审由考生所在的学校负责,并于5月20日前将《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类招生报名表》,连同交验材料的复印件(A4纸)等汇总报招生学校进行复审。
3.招生学校负责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向考生所在的学校发放《测试证》。同时,招生学校将复审材料和各专业报考人数、分类等汇总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4.考生所在的学校负责向考生发放《测试证》,测试结果与测试后的第三天公布在泰州市教育网(www.tze.cn)基础教育网页上,初中学校下载后通知所在考生。
四、测试工作
艺术类招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报考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测试。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测试时间:2009年6月20日上午8点。
(三)测试地点: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泰州市江洲北路298号)。
(四)测试项目和要求: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可自带伴奏(伴奏带)。
2.器乐:自选乐曲一首,演奏时间3—5分钟,可自带伴奏带。
3.舞蹈: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为3—5分钟,自带伴奏带。
4.美术:素描组合静物(提供照片),八开画纸,时间120分钟;色彩组合静物(提供照片),八开画纸,时间120分钟。
5.书法(软笔):规定内容,书体不限,时间120分钟。
五、录取工作
1.艺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单独计算统招生、择校生比例。
2.艺术类考生中考文化成绩达报考学校择校生录取分数线85%以上者,方可参加艺术类招生录取。
3.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的学校,将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六、加强领导和管理
1.艺术类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是对特殊人才的选拔,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市区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有关精神要及时告知到每个学生,要按照报名、审核、告知等程序进行。招生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严禁不按程序擅自招生。对不按程序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高中学籍。
3.加强管理。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艺术类学生的管理,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和南京艺术学院尚美附属中学的学生单独编班;要重视学校艺术工作,加强对艺术生的培养,积极为其创造条件,促进具有艺术特长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附文件:
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报名表.doc [类型:application/msword,大小:36.5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