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泰州市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2009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政策有那些变化和要求?初中毕业生如何正确填报志愿?如何进一步推进高中招生的“阳光工程”等等,近日,带着这些广大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关媒体记者(以下简称记)就今年中考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奚爱国(以下简称奚)。
记:《泰州市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奚:该文件的制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文件的通知》;二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中考招生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四个统一”(后有解读),严格考试管理,规范招生政策,切实维护考生和招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记:今年的中考招生工作有哪些要求?
奚:今年的招生工作意见更加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二是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三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双控”政策。
记:“四个统一”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奚:今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实行“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组织考试阅卷、统一发布中考成绩、统一招生录取时间”,在此前提下,各市(区)依据招生工作意见规定,认真组织好中考的各项工作。
记: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具体是什么内容?
奚“阳光工程”是坚持中考公开性原则的具体体现,主要是实施信息公开,及时通过《中考招生指南》、泰州教育网和新闻媒体等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工作规定、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记:在制定和执行招生计划时有何要求?
奚:今年是按照职业教育招生略多于普通高中招生的总体要求,确定全市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特别是普通高中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今年普通高中仍然实行属地招生的原则,各市(县)普通高中在本市(县)范围内招生;市属普通高中主要在市区招生,四星级普通高中在尊重学生意愿、兼顾区域分布的基础上,部分名额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记: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在报名方面有哪些规定?
奚:考生必须在同一市(区)参加文化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育及地理、生物考试。转学学生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由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转至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
记:今年考生怎样填报志愿?
奚:今年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5月27日至30日。填报志愿的学校类别有四星级普通高中、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其中报考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等类学校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揭晓后,达相关类学校建档线的考生还必须及时到当地教育(招生)部门指定的地方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具体学校及专业志愿。
记:何谓平行志愿?
奚:今年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各录取批次原则上仍实行平行学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一个平行学校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若干个学校志愿及学校服从志愿,所填学校志愿是平行的,均为“第一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记:什么是网上阅卷?
奚:今年我市在中考文化考试各学科上首次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扫描技术,首先将考生的答卷通过高速扫描仪将纸质文件转变为电子文件,客观题部分由计算机进行自动评分,主观题部分由评卷教师在计算机上对照考生答卷的电子图像进行评分,最后由计算机对考生的分数进行合分和登分的新型阅卷方式。
记:考生录取时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奚:今年的录取工作,全市统一从6月24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录取工作采用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全过程管理。在录取过程中,各地要通过教育网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投档分数线,在各市(县)教育网站公示各普通高中拟录取新生名单。
记:今年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审批有什么新规定?
奚: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市(县)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名册要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加盖市招生录取专用章,作为新生录取的依据,并据此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进入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记:普通高中“指标生”是怎样规定的?
奚:为进一步推进普通初中教育的科学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今年我市所有四星级公办普通高中都实行统招生名额分配到本地区初中的“指标生”招生办法。
记: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学生有什么制约措施?
奚: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市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不得取得高中学籍,不准以应届生资格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不得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凡没有学籍的学生,高中三年期间一律不得享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和资助,不得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和联赛。
记:对民办高中招生有何要求?
奚:我市民办高中招生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一样,须按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实行属地招生的原则,按计划、按分数录取;经省批准的民办高中在不突破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才可对市(区)外招生。
记: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有哪些要求?
奚:认真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要及时通过泰州教育网和新闻媒体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定等。市招生办统一编印《中考招生指南》,对全市所有考生免费发放到位。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另编发招生宣传材料。各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中招宣传的归口管理工作,各招生学校需要在新闻媒体进行招生宣传的,必须按规定事先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审批的不得在任何媒体宣传。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正确做好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合理分流初中毕业生报考去向,为考生及其家长全面获取招生信息提供良好服务。
记: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今年的中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奚:一是加强舆论监督,认真实施招生信息公开的“阳光工程”,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来监督招生工作。二是加强行政监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统一考试、阅卷、录取等重要工作环节,要派员进驻工作现场,加强监察督查。三是严肃纪律,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对不按计划招生、不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考前组织招生考试、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进行有偿招生等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对招生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采取取消星级高中资格,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对于违反“三限”政策招生的学校除责令其改正外,将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记:今年中考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有哪些不同之处
奚:1.中招报名、考试、录取时间有变化。
中考报名时间由原来的3月10日至15日改为2月20日至25日,中考文化考试时间由原来6月16、17、18日改为6月15、16、17日,全市统一录取工作时间由原来6月26-27日改为6月24-25日。
2、中考升学总分与往年不一样。
今年中考文化考试数学、物理两门学科首次由省统一命题,物理满分值由原来的120分变为100分,中考升学总分由原来的810分降为790分。
3、网上阅卷取代传统人工阅卷。
今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文化考试的阅卷工作,各门学科首次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全新的阅卷方式,它以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图像扫描识别技术为依据,阅卷人员不在考生的原始答卷上直接评分,而是在计算机网络上借助于考生答卷的电子图像评分。它能彻底解决传统人工阅卷所存在的问题。诸如阅卷误差难发现,阅卷质量难以实时控制和改善;对作文题、论述题、简答题等主观题评分误差大;数据量庞大造成登分、合分极易出错;对包括主观题小分在内的成绩难以进行统计分析等等。总之,网上阅卷的最大优点就是减少了阅卷过程中人为因素的相互干扰,形象地说,就是使阅卷从过去的“面对面”变为“背靠背”。
4、进一步强化高中招生管理。
今年市教育局特别强调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各市(区)招考部门具体负责本市(区)招生办法、招生政策的实施。各市(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须由市和各市(县)教育局共同测算研究确定。各市(县)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双控”政策,即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突破计划和降低分数录取学生。
5、更加重视志愿填报工作。
今年进一步明确要强化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按志愿按分数录取,无志愿不得录取的严肃性,对只填报一所普通普高中的学生,家长须书面承诺,若未录取后果自负。招生学校不得交叉、重复录取学生,同时各普通高中也不得在填报志愿阶段宣传和承诺接受“空档生”。
6、尾分并列考生在录取时有新规定。
尾分并列考生的录取办法:尾分并列人数与招生计划余额之差不超过该校该类招生计划5名时,全部予以录取;超过5名的,首先根据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三门学科总分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总分按计划录取,如仍相同,则全部录取。
7、指标生比例增加,录取方式与往年不同。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文件的通知》[苏教基(2008)16号]精神,2009年我市指标生计划数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为本校面向本地区招收统招生数的50%。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工作与去年不一样,是在非指标统招生录取前进行,按照考生志愿和分配到考生所在初中校的指标,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低于非指标统招生投档线30分。
8、加大对违规招生学校的处罚力度。
今年,对有违反招生录取“双控”政策,有偿招生等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对招生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采取取消星级高中资格、停止招生、直到取消办学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