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在呼和浩特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附中、一中、二中、十四中、土中这五所自治区示范高中分别安排部分计划对薄弱初中学校进行“分招”,“分招”录取的新生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中,不单独编班。
据了解,此次共确定“分招”录取250人,分别为:附中50人,一中50人,二中50人,十四中50人,土中50人。进行“分招”的考生必须具备呼市城区正居户籍、本校学籍以及在本校就读一年以上(毕业年必须在本校就读)的条件。
各薄弱初中学校“分招”录取线将控制在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线下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招”录取后的考生名单,将在考生结业学校进行公示。
(本文来源: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