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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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教基〔2008〕19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2008年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2008 年中考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办好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帮助和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全面准确的认识和了解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情况,提供招生咨询服务,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继续共同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并编印《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免费赠送给乌鲁木齐地区全体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编印工作。
(一)《指南》内容包括2008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说明,2008年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工作规定,乌鲁木齐地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等,是市教育局统一编印的具有权威性的中考招生政策宣传文本。
(二)市属普通高中、民办学校上报的用于招生宣传的文字图片材料由基础教育处负责审核汇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资质和用于招生宣传的文字图片材料由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审核登记,审核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0 日。联系人:贾薇禾、李军,联系电话:8810217、8810410。
(三)各学校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指定的专业印刷厂负责排版编印,各学校应及时与指定的专业印刷厂联系报送材料、排版、签字定版等具体事宜,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专业印刷厂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四)为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学校一律不得到其它学校散发招生广告和宣传单。未经市教育局审定的任何招生广告、宣传单,不得在媒体刊发,违者通报批评。
二、2008年中考招生咨询会的组织工作。
(一)参加2008年中考招生咨询的学校范围:乌鲁木齐地区所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民办学校。
参加咨询活动的各普通高中、民办学校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报名,参加咨询活动的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审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不候。
(二)2008年中考招生咨询会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联合举办,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具体承办。活动时间:5月17日、18日,为期两天。活动地点设在新疆国际博览中心。联系人:耿辉,联系电话:4844343 4853102。各学校展位按6米×3米配置,由新疆国际博览中心统一安排。各学校布展时间5月16日,展位编排情况另行通知。
(三)2008年中考招生咨询会内容包括中考招生政策咨询,中考命题原则、学科复习指导、考前心理、生理辅导和各学校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师资管理水平、招生计划介绍等。
(四)活动要求:
1、中考招生咨询活动是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长、考生之间沟通的主要渠道,也是展示学校风貌的良好机会,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精心策划,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切实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2、各学校招生宣传要实事求是,宣传资料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夸大、误导、隐瞒,讲求诚信,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严禁学校之间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
3、各学校在规定时间以外进入展馆,需提前征得组委会同意。未经许可,各展位布置不得超出指定范围。为保持展会的统一形象,任何参展学校不得在规定撤展时间以前撤展。
4、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08〕3号)
2、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参会申请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宣传 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2:
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参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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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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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申请 |
标准展台(3米×6米) 个 |
申请
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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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指南》: □封二 □封三 □封底
□内页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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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签章:
参展单位代表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