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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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天津财经大学 2005-12-29 9:09:37 |
一、报名条件
报考2006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200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生报考手册》规定的报考资格。没有天津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非应届的在校生,成人高考、高自考取得高职学历的学生不能报考。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我校网站www.tjufe.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前,报考人员应首先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报考须知等。 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报考之准考证分为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和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其中主证作为考生确认报考我校的凭据,凡领取主证的考生,我校将为其安排考场及座位,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将在副证上显示。主证将在考生报名确认时领取,副证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确认时通知。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三证”即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牢记。
(一) 报考程序 1、考生请于2005年12月24日至2006年1月1日登录我校校园网,进行网上报名。 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06年1月7日到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 3、考生于2006年1月12日后上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 4、考生按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上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携带上述“三证”准时参加考试。
(二)相关程序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且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 (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填写错误者提交时将产生无效提示,请重新填写。 (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登录报名网址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宽度358px(像素),高度441px(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并查询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唯一的,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从网上下载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成绩查询时必须使用,务必牢记。 2、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1张、报考资格证明信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报名费。享受外语、艺术、体育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携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水平认证书和个人获奖证书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以上手续齐备经学校确认后,考生可领取“专业课准考证主证”。(参加2005年12月全国四、六级考试的同学,若成绩达到我校加分政策的规定,可在2006年4月29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确认,逾期不予承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报名确认后需注意的问题 (1)考生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副证”时,请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副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171399。 (2)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主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补发,补发的截止时间为考前最后一天下午16:00;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副证”,考生可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副证阶段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四、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课考试时间 2006年1月21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考试满分200分。 (二)专业课考试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
五、专业考核内容
附:招生专业介绍
(一)会计学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精通国内外会计业务、适合会计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的高级人才。能在各企业、各大公司、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部门、国家机关等单位就职,能胜任企事业单位,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三资企业”、外资企业、证券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单位会计实务工作,也能胜任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教学、科研工作。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国际会计、税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审计学、计算机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保险学、国际结算、财务管理原理、金融市场、投资学、资产评估学、项目评估、跨国公司财务、无形资产、金融衍生工具、理财电算化等。
(二)工商管理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系统的经济理论、管理理论知识,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掌握企业管理策略和决策技术方法,谙熟国家有关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国际企业经营管理的规则和运作惯例,具有战略发展眼光,现代经营意识,对外交往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应用能力的务实型、综合型工商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生产及运作管理、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国际商务、知识运营与资本运营、机械制造基础、无形资产管理、供应链管理、企业诊断、集成软件、各国企业管理比较、经济控制论、网络应用技术、博弈论基础、企业策划、国际商法、公共关系学、管理会计。
(三)财政学(财政税收)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财政管理高级人才。学生毕业后,能胜任国家财政部门所有日常业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也能胜任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教学、科研工作。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财政学、西方财政学、国家税收、社会保障学、国家预算、预算会计、公共支出管理、成本会计学、计算机应用、税收筹划、财政专业英语、国有资产管理学等。
(四)金融学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金融基础理论,熟悉现代金融机构各项业务,金融政策和法规,了解金融运行规律,能在国内、国际金融机构以及经济部门从事各种金融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在院校、科研部门从事金融教学、金融理论研究的高级人才。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投资学、中央银行学、项目评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会计、国际结算、银行电子化、信托与租赁、金融衍生工具管理、汇率理论、金融专业英语、金融法、利息理论、证券理论与实务、金融定量分析法、金融工程学等。
(五)法学(经济法)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发展,既懂经济、又懂法律,同时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专业法律人才。熟悉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及实践技能,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具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该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可以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银行、保险公司、大型企业、政府经济主管机关等从事法律实践工作,也可以通过继续深造,到高等院校、法律研究机构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工作。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债权法、物权法、票据法、证券期货法、税法、劳动法、中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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