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职工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适应学院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皖人发【2009】2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科教楼四楼)。六安市内乘11路、16路公交车到国防学院站下。联系人:张老师、雷老师。
(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证件与材料
1、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属学历教育的2009年毕业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
3、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元/人。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采用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基本能力进行考核。
1、试讲:采取上课25分钟的方式,分不同专业岗位进行。试讲人员根据现场抽签号按所报专业岗位于试讲前1小时抽取相关内容备课。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履职所必备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面试、试讲均为100分制。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30-11:30,考生于7:30前到学院报到。地点在学院二号教学楼101教室(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材料成型、焊接、机电一体化专业),102教室(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103 教室(动画、计算机网络专业)。
(三)专业测试考官组的设立
按专业成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人员不少于2人。当场公布专业测试成绩。
因故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将参加当日同类岗位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四、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最终成绩的60%,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省统一笔试成绩占考试最终成绩的40%。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 1:1比例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进行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国防科工办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防科工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办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4-3383152;监督电话:0551—5271935。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