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徽选调生选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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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安徽省人事厅 2008-1-9 16:17:41 |
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乐于奉献,敬业精神强; 3、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环境工作;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或者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大学、研究生期间主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8、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身体心理健康; 10、学科专业兼顾一般,突出重点,适当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倾斜,文科类以中文、法学、财政学、金融学、审计学、会计学、外经外贸、经济管理等专业为主,理工科类以城市规划与管理、建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备、电子信息等专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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