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报 指 南
一、关于《四川省2008年选调生报名推荐》填表说明
1.姓名,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2.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的时间精确到月;
3.生源地,填写考入大学前的毕业中学所在省、市、县(区);
4.“学历”、“学位”指毕业时应授予的学历、学位,填全称,如“工学学士”;
5.毕业院校及专业,要求填写全称,不能填写简称;
6.“报考志愿”请填写报考的市州和县(市、区)全称;
7.“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和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较多的,填写在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主要的1-2项;
8.“简历”,从高中填起,写明起止时间,并相互衔接。如: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校读书,担任某职务;
9.奖惩和科研成果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1-2项;
10.“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本人父母和配偶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1.“院(系)党组织推荐意见”由院(系)党总支签署并鉴章,“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由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学校党组织部门推荐意见”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签署并鉴章;市州委组织部资格复审意见由市州委组织部签署并鉴章;
12.《四川省2008年选调生报名审核登记表》用16K规格用纸,双面打印。
二、关于特困生报名费用减免办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笔试现场或之后15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507室办理退费手续。
三、关于网上缴纳报名费和打印准考证有关事宜请到时按网上提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