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2008年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是福建省卫生厅直属专科医院,人员编制90人,现有正式职工6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现因工作需要,经福建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同意,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 招聘计划
1、皮肤性病科,1人,皮肤性病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皮肤外科,1人,皮肤外科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三、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及福利。
2.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3.正式聘用的人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期时间为5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fjr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fjphb.gov.cn/)
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网(网址:http://www.fjpfb.com) 。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于2007年2月28日前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可函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需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职称证书等材料,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方式: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83944051
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生春弄2号(解放大桥桥头)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确定人选
依有关文件规定,按考核方式决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