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确定
|
|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8-2-29 10:11:10 |
为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逐步减轻高考压力,进一步落实高职院校行使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重庆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日前下发《重庆市200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渝招委发〔2008〕5号)。 文件明确我院为2008年重庆市四所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之一。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已参加2008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中职直升生和软件示范生除外)。考生请于2008年3月3日—7日到普招报名区县(自治县)招办报名,采集院校志愿,取得高职单招《报考证》。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上报有关证明材料,区县(自治县)招办审核后及时录入考生特征信息库。 单招考试时间为:3月23日上午 8:30——11:00(文化基础知识考试),3月23日上午 11:20——12:20(综合能力测试)。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总分为300分,综合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试题的命制和阅卷由单招四校联合组织。 按照文件规定,沙坪坝区、巴南区、万盛区、綦江县、合川区的考生到我院考点参加考试。如考生同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就读,并于4月24日-25日到该院校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不能再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08年9月入学。 单招具体政策可以直接咨询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3-65210511。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