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我校于2008年1月20日顺利组织了复试。根据考生复试笔试成绩,获奖情况(第一类考生)和面试情况(第四类考生),确定划线方案:合格分数线为 204分 ,以下考生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2008年1月31日~2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情况,请于2月4日前反映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7080或华中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27-67868010(节假日除外)。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即取消其资格,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解释。
入围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即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资格。我校将于2008年3月邮寄考生合格通知单。有关录取办法遵照《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制定的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为便于我校录取,请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务必在2008年6月31日前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zs.ccnu.edu.cn)“自主招生高考报名信息登记系统”登记本人高考报名号(14位)、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等信息,或电话、电子邮件(
zb@mail.ccnu.edu.cn)告知我校招办。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