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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国防生招生知识问答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首都医科大学 2008-6-2 17:19:07

首都医科大学国防生招生知识问答

  1、什么是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以及在低年级大学生(含研究生)中选拔的培养对象。高校、选培办、学生三方签订协议后,学生在校期间暂享受每年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在完成规定学业的同时,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以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被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在校期间,无论在管理上还是在学业的完成上,都与普通大学生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国防生既具有“双重身份”,又肩负着“双重使命”。所谓“双重身份”,是指他们既是地方大学的普通大学生,又是军队定向培养的后备军官。所谓“双重使命”,是指他们在大学期间不仅要以优异的成绩学完必修课程,完成学业,而且要完成总部规定的国防生军政训练科目,达到后备军官训练的军政素质要求,为将来进入军队这个大熔炉里完成特殊的使命,打下坚实的基础。

  2、国防生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三)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3、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一)志愿报考院校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填报该大学招收国防生的专业。

  (二)对达到或超过院校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所在省军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和体检。

  (三)报考国防生考生的政审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四)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

  (五)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均合格的有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4、国防生的录取工作主要有哪些规定?

  录取工作由院校和驻院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分级负责。地方院校国防生实行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或超过院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录取国防生必须在院校相应分数批次内进行。生源不足时,可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或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跨省调剂录取。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5、填报国防生志愿,对考生参加报考院校相同专业或报考其他高校的录取有无影响?

  没有影响。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录取分数线,且符合招生高校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填报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所有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6、被录取的国防生入学前后还有哪些要求?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院校将《国防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家长填写签名,班主任、学校鉴定后(盖章),入学报到时将《国防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递交驻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院校和选培办要组织对国防生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院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经总后勤部政治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能否报考研究生?

  国防生本科毕业时,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军队院校或科研机构、签约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报考专业应符合军队建设需要。考取地方高校研究生的,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1至2年后返校学习。毕业国防生分配到军队工作后,可按军队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考取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研究生的,直接攻读研究生,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待遇、管理和毕业分配,按照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招收研究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执行。

  8、国防生毕业后如何分配?

  国防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保证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

  9、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有何区别?

  毕业国防生到军队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

  10、国防生毕业入伍后还享受哪些待遇?

  毕业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其在高校的学习时间计入住房补贴年限。符合随军条件的,其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根据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11、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在哪里报名?

  国防生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组织,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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