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08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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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扬州时报 2008-5-15 10:29:29 |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对选测科目为历史和物理的考生均可报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排序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录取原则,即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的学生有优先选择专业的权利;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服从则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则不予录取,退档。艺术类录取要求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专业分采用省统考美术分,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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