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招生录取补录工作将于9月20日至9月30日进行,常规录取填报志愿后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9月23日至24日12时再次填报志愿,接受部分高等院校的再次录取。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为了让更多学子能上大学,提高广西高职高专招生院校的计划实际完成率,广西将于9月20日至30日安排高职高专院校补录。有缺额计划的区属高职高专招生院校,可以在原始计划数内按缺额数进行补录。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且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一律通过网上填报补录志愿,每个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补报或改录。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预科,一律不予补录。
本次补录的时间安排为:9月20日至21日18时,各高职高专院校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名单和招生计划缺额情况上报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9月22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学校报送的新生流失人数进行汇总统计后,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补录专业计划。9月23日至24日12时,考生在网上填报高职高专院校的提前批和普通批补录志愿。9月30日18时,2007年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补录工作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补录工作将与普通高校招生常规录取保持一致,采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高校网上远程异地录取的方式,取代以往高校现场局域网录取的方式。2007年广西高职高专补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院校的补录计划,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
对于2007年广西高职高专补录工作,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强调四点:一是“先退后补”原则。学校要先将确认不报到考生档案作网上退档处理,然后才能再进行补录考生。二是根据教育部规定,已退档考生,一律不再投档录取。三是严禁院校为了招揽生源实行“先上车,后补票”,尤其是不允许在录取前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更不能向考生承诺降分录取,对由此引发的问题一律由院校负责。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收费规定,不允许收取经物价部门核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也不允许以招揽生源为由向未被录取考生提前收取学费。(宋潇潇 蒋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