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刚刚印发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我省将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从今年起,除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外,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及录取信息。我省还将强化对高考补习学校及民办学校的监管,到2012年完成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计划。
按照有利于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我省将全面实行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探索和推进多元化的招生考试录取方式,完善注册录取方式并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强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完善专家参与录取工作的招生模式,逐步构建符合教育规律、具备山东特色的多种考试方式和多种录取模式相结合的招生录取体系。同时,我省将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建立保障各地学生升学机会公平的稳定平衡机制。加强与部属高校合作,对规范办学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自主招生名额。深化高考命题改革,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内容,加强高考命题与实际生活的联系,每年每个学科均增加不固定题型。
今后我省将把素质教育实施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绩的重要指标。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不下达升学指标,不统计、不公布升学人数、升学率等中考、高考信息,不依据升学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不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奖惩标准。普通高中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尽可能多的选修课程,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省级规范化学校、市级规范化学校、一般学校的选修模块开出率到2011年分别达到70%、60%、50%以上。我省还将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制度与基础性发展目标科学评价制度,按照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将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
另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在职教师可被解聘。我省还将强化对高考补习学校及民办学校的监管,到2012年完成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计划。
省教育厅表示,我省在坚持严格规范学校节假日、作息时间的同时,将着力解决中小学课程开设不全、考试次数过多、文体活动偏少、作业量过大、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等突出问题。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严禁不必要的统考统练,严禁随意组织参加各种统考、联考和竞赛、考级,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
我省还将强化对高考补习学校及民办学校的监管,到2012年完成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计划。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明确学校责任,把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习纳入教师考核、绩效工资和学校聘用合同管理。对违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教育部门将坚决予以取缔;对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在职教师,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对出现较多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实施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对有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