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25日电 学术会议别再夸大其词,“高层峰会”、“世界大会”这样的字眼,今后将在南开大学受到限制。
近日出台的《南开大学关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同意对外申办或举办的国际会议,有关机构和个人在申办或举办过程中不得作出超出授权范围的会议安排和承担额外的义务,不得随意改变会议性质、规模、规格或额外成立机构、签订协议、安排调研、商业展销、承诺下次会议等,严禁借办会之名建立常设“秘书处”等机构。
原则上不得跨地区、跨系统举办国际会议,不宜在会议期间组织跨省市地区的学术考察活动。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报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作任何承诺。(记者李海燕通讯员 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