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学生也可以考研究生,如果报考高校不接收可以举报。昨天(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表示,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就业、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公办校生享有同等的权利。
韩进介绍说,目前全国共有民办高校278所,比上一年增长10.3%;在校生133.8万人,比上年增长27.2%,这一增幅比公办校的本科生增幅多。
教育部日前出台了《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要求民办学校校长年龄不超过70岁,且必须有10年以上高教管理经历。
民办校计划内招生必须要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取得电子学籍,计划外招生也必须发放“学习通知书”。
此外,针对日前备受关注的“高校债务问题”,韩进在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为高校设立了贷款“预警机制”,一旦超过这一限度,高校就不可贷款。(记者代小琳)
据信息时报3月6日报道 “名校办民校是侵占国家的资源,中饱集团的私囊。”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表示,他准备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取缔“名校办民校”。
彭磷基指出了“名校办民校”的4种危害:1.“名校办民校”,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国家提倡多种形式办学的,但并没有鼓励或默许,无偿或超低价使用国有公立学校的有型资产或无形资产。2.利用“公立办民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名校的校名、师资、土地、房屋都是国有资源。名校办民校实际上就是侵占国家的资源,中饱集团的私囊,损害学生应该享受的公平教育的权益,与贪污腐败无异。3.“名校办民校”造成的新的教育不公平。名校本来就具有政策、生源、资源上的优势,现在又进一步占用国家资源来办民校,严重加剧了业已存在的名校与普通学校的差距,加重了家长和学生的经济负担,剥夺了适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权利。4.“名校办民校”构成不公平的竞争。它扰乱和冲击了民办教育市场,不利于处于劣势的、急需国家政策扶持的真正的民办学校的发展。例如,土地和房屋是民办民校的最大成本,而“名校办民校”则是利用现有的、但却属于国家的土地和房屋,进行低成本甚至是无本经营。同时,它又利用名校招牌与私立学校抢夺宝贵的生源。
彭磷基建议,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法律和政策的故意曲解的余地。同时在法律上根本取缔“名校办民校”,明令禁止公校“私有化”。停批新的名校办民校,对已经办起来的学校,进行全面的清理,并逐步将这些本属国有的资源收回。(特派记者夏令薛冰朱小勇通讯员
李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