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30日电(记者 曹霁阳)一直以来,高校招生工作就像一个“神秘”领域,普通百姓很难了解其“真面目”。为让这项工作透明起来,今年黑龙江省将把15项相关工作内容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为考生答疑解惑,让公众心中有数。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全面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今年黑龙江省把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15项内容进行细化,在高校招生过程中陆续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及新闻媒体进行发布。
这十五项公开内容包括:《200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政策解读;《2007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其中包括院校名称、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收费标准等,以及前两年各招生院校的录取情况;公开符合降分或加分照顾政策的19类考生名单及二级以上运动员体优生全省统测认定考生名单;公开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考试的有关政策、院校名单,公示其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及录取名单;公开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最低分及录取人数、录取志愿、照顾对象;公开招生考试期间重大违规作弊事件及违法诈骗案件的处理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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