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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过期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7-9-6 15:30:54 【字体:小 大】

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过期

市教育局提醒市民须慎重选择社会培训机构
 
   深圳特区报报道(记者李玫):选择社会培训机构的市民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深圳振西科技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已于2007年6月到期。
   近日本报接到多位市民电话询问及反映,深圳振西科技专修学院在报纸和网络上刊登、发布招生宣传广告,称该校“2006年大专毕业生,已有一批月收入超过万元,显示振西学院超值教育的威力”。不少市民既被广告上提出的优越条件所吸引,同时也对其真实性产生了一定的疑问。为进一步帮助市民了解情况,记者向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详细求证。
   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听取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向记者出示了市教育局2004年8月和2007年6月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上面显示,市教育局曾两次因为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深圳振西科技专修学院”的正式名称)广告内容与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办学类型和招生范围不符,而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整改并予以警告。
   为方便求学者作出正确的选择,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说明了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的有关情况。从经批准的办学范围上看,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办学范围仅限于成人非学历教育(电脑、外语、服装设计、管理类、经济类培训、自考辅导),该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已于2007年6月到期。从招生范围上看,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不得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学历教育;不得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任何形式和层次的与外校(含市外院校)的联合办学;不得接受外校(含市外院校)学生在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就读。
   针对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与广州振西科技学校联合刊登的广告内容,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市教育局并未批准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与广州振西职业技术学校(“广州振西科技学校”的正式名称)联合办学,更未批准深圳振西科技商贸专修学院容纳广州振西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他市外院校在深圳设点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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