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给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鲁政字【2009】27号),同意建立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批复规定,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系民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烟台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不应超过5个。学院所需经费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批复强调,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应在4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指标,省教育厅要定期对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