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昨日从集美大学获悉,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该校近日新出台了四项政策,对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据了解,集大2006届应届毕业生将首次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外,集美大学还设立专项基金,对到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非西部生源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西部生源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元。对到西部其他省份省会城市以及重庆市城区以外地区就业的非西部生源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西部生源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在西部工作满两年后,考取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的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优先申请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参加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人事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集大学生,正式成为志愿者后,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外,集美大学还将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西部工作服务期满后,考取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申请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参加福建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毕业生,正式成为志愿者后,除可享受福建省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优惠政策外,集美大学还将给予服务期满一年的贫困毕业生2000元奖励,用于归还当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服务期后,考取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的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优先申请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集美大学还规定,对于毕业一年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只需向集美大学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集大即可根据其创业的性质和规模给予1000元或3000元的奖励。记者吴斯婷 通讯员华晓春报道
(来源:厦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