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教育局转发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规定,从2012年起,我省将在每年的3月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在高中二年级必须参加所有由省里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将成为高考录取时的一项参考内容。
2012年举行首次考试
我省自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2009年,我省首批课改高中生参加高考。在公布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时,曾提出将逐步推进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也将逐渐成为未来高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省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考试的对象为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自2012年起,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为每年3月份。考试形式均为纸笔闭卷考试。
学生在高中二年级必须参加所有由省里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有考试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学业水平考试。社会公民也可以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不合格者来年可再考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科目、测试科目与考查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包括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日、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科考试成绩等级计算方法: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考查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不合格者,参加下一年考试考生的考试科目成绩记录不得超过B级(含B级),考查科目参加下一年考试通过后,成绩记为合格。
如何参考还在探讨中
目前,具体考试、测试及考查的范围与要求还不清楚,教育部门表示针对这些内容要另行公布。但已经明确的是,各学科考试、测试及考查内容是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能够达到高中毕业学分要求的相关内容。
沈阳市第一中学校长张振丽表示,虽然具体学科考试、测试及考查范围还要另行公布,但相信一定是以基础性内容为主。
按照《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提供给高校”。那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时占据怎样的分量呢?
对此,教育部门和各高校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同时表示,具体如何操作,还要等待进一步的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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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学业水平测试如何与高考“挂钩”
按照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将与高考录取逐步“挂钩”。从已经出台的高中新课改各省份高考方案来看,挂钩形式不外乎“硬挂钩”与“软挂钩”两种。
海南省是“硬挂钩”的典型代表,将基础会考的总成绩按10%的比例折算(满分为30分)计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总分。江苏省也是“硬挂钩”,不同类别的高校在高考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设置了报考门槛,该省2008年高考方案规定学业水平测试6科全部为A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
其他省份基本上是“软挂钩”,一般都要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被本科院校录取。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校可以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级多的考生。有的省份还给予高校一定的招生自主权,允许高校在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科目提出等级要求。经过批准的高等职业院校,甚至可以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直接录取新生。
记者 王晓波 实习生 周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