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3月22日至24日进行。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背面的考生须知,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就广大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发出温馨提示:
★熟悉考点学校位置及行程路线
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3月21日)当天下午17:00前,到考点学校熟悉考点情况、行程路线及考场位置(不得进入考场),以防止走错考点,进错考场,耽误考试。特别提醒考试期间每天中午安排午睡的考生及家长,要妥善安排好午睡时间,避免考生午睡超时而耽误下午的考试。
★带齐所需证件及考试用品
每科考试当天,考生出门前要检查是否带全考试所需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应开具公安机关证明)和考试用品。考试用品包括:0.5毫米黑色水的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准考证上规定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
★不得携带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点、考场
考生不能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点、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参加考试。考生如携带了禁带物品,必须在安检前将禁带物品主动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
★主动配合监考教师接受考前安检
第一天第一科即语文、汉语文科目开考前40分钟,信息技术科目开考前2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须自行到所在考场门口外有秩序地排好队,主动接受监考教师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监考教师进行安检工作,身上要尽量减少金属物品、饰品等,避免安检时带来麻烦。安检时发现可疑物品时,考生应主动向监考教师出示或说明。考生如拒不配合进行安检、拒不出示可疑物品,考生须到特殊问题处理室由考点专门人员和公安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由此耽误考试时间,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掌握好时间,不要迟到早退
考生要掌握好各科开考时间(准考证上已注明)。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单独补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或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合场考试其中一科的考试时间为50 分钟,其中两科的考试时间为100 分钟,且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请考生掌握好时间,不要迟到,以免耽误考试。
★考试证件丢失或忘带不要急
考前,考生的准考证如不小心丢失了,可到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进行补办。
进入考场前,考生若发现自己的准考证忘记带了,不要慌张,可在进入考场时向监考教师报告,监考教师会根据准考证存根核对考生相貌,确认是考生本人后,允许考生先参加考试。但是考生一定要在下一科考试时把准考证带来核验(如在最后一科考试时忘记带准考证,考生需通知家长在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带来,核验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
★接到试卷不要急于答题
考生接到试卷(答题卡)后,要在开考前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是否齐全,试卷页码是否漏缺,试卷(答题卡)有无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如发现有上述情况,应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如果考生在开考前不按要求检查试卷(答题卡),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试卷(答题卡)有问题不在开考前报告监考教师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试卷检查无误后,考生要将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正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并在监考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核对并正确粘贴条形码。根据规定,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将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将按作弊处理,各科成绩无效。开考信号未发出前进行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处理。每科开考前,考生要仔细阅读答题说明。
★考生要使用规定用笔在规定区域答题
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包括试卷和答题卡两部分。试卷上无答题空间,考生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上的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作答,不得用规定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卡对应试卷的不同题号划分为若干答题空间,考生必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的题号的答题空间内,需涂点的选择题用2B铅笔作答,其他试题统一用0.5毫米黑色水的签字笔(不得用其它笔)作答,超出所限空间的答题部分或到其他题号答题空间作答的内容无效。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
考生答选考题时,必须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要求把所选题目对应的题号涂黑,再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照题目要求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空间内作答。答题内容与所选题号不符,答题无效。选考题多答,按考生在答题卡上所答的第一题计分。
考生作答非需涂点的选择题时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再写上修改后的答题内容。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修改选择题涂点用2B铅笔,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使用橡皮擦时应注意不要对试卷造成破损。
三科合场考试其中一科、二科补考的考生注意不要答错科目。
考生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个人负责。
★考试结束后要遵守“规定动作”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如继续答题按违规处理),在原位坐好,双手放于桌下,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考试一号通”应急特服电话要记牢
考试期间,我市“96789考试一号通”短号码特服电话继续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开通。考生如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试时间、不清楚某种物品是否属于不允许带入考场的规定以外的物品等考试应急求助事件,可拨打应急电话96789,市招考办的工作人员将直接为您提供应急服务。
★考试全程监控,切莫违纪作弊
为了保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市将继续采用考场电子监控录像和网上巡考系统(市、区县同时监控)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市、区县还将对考场录像资料进行回放审查, 审查结果将作为处理违纪违规的依据。同时,还将应用移动通信屏蔽器屏蔽手机信号、手柄式金属探测器检查禁带物品等现代技术和设备进行考试安全检查和考风考纪辅助管理,并选派巡视员、监察员和邀请招生考试监督员对中考工作进行检查和飞行检查,信息产业部门将运用技术手段在考场周边对高考有害通讯信号进行跟踪和干扰。一旦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为此,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避免由于疏忽没有严格执行考场规定而受到处理。也希望家长端正态度,抛弃一切侥幸心理,不要给孩子做任何违纪舞弊的思想灌输和“物质准备”,不要相信网上诈骗等有害信息,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避免给你的家庭和孩子造成终生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