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在校学生学籍基本信息的通知
宁教考院会考[2011]1号
为了加强、规范学籍管理;提高届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核对在校学生基本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县(区)考试中心,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各学校做好宣传工作。
2、学籍信息变更对象为全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3、学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上查找个人信息(网址:http://www.nxks.nx.edu.cn/)并核对基本信息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等是否有误。
4、信息有误,由考生本人向学校书面提出变更学籍信息的申请并陈述造成误差的原因,并提供相关户籍证明。
5、学校汇总、填写《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附件),审核后签字盖章与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学校所隶属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
6、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对学校上报的《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学籍予以变更,并在《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上签字盖章,于2011年3月底前上报教育考试院会考处。
7、教育考试院会考处统一时间进行变更,过期不予受理。
8、变更后的学生信息为普通高中学生最终基本信息,今后原则上不再变更,希望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认真汇总学生变更信息。
二Ο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