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举报和值班电话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3年1月12—13日进行。为加强考试期间的沟通协调和举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1月12—13日考试期间,我中心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号码为:0471—3261805。
二、为便于随时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试卷到达之日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考务指挥中心将设专人24小时值班,直至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号码为:0471—3261814、0471-2522536、18604888813、18604888825。
三、为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我中心要求各盟市上报本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试期间值班负责人电话、值班室电话及值班安排,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卷保密室负责人(两人)电话和试卷保密室值班电话及值班安排。学业水平考试试卷保密室负责人、试卷保密室值班电话表的电子版请到“内蒙古学业水平考试”QQ群共享下载。各盟市负责汇总填写本盟市及所属旗县(区)相关内容,并于12月26日前将该表格的电子版和值班安排的电子版通过以上QQ群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
四、为方便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考生桌签由旗县(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打印并发放给各考点;原《关于切实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中发[2012]16号)第四条“《准考证》由各旗县(区)在考前一周打印并发放给所有考生”更改为:《准考证》由考生就读学校在考前一周打印并发放给所有考生。
五、学业水平考试日常工作请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
李彤 0471—3261111、 13604711212,
李涛 0471—3261102、 13514713222。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