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美术专业2月24日开考
按1:4比例确定考生名单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0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普通高校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10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山东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一个统设考点安排一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10日。
各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10日前发送至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