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考试分两大步完成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笔试和专业个体测试两部分。考生于明年1月19日在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专业个体测试3月份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12月28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专业个体测试具体分批时间。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
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其中,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声乐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器乐: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或练习曲(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器乐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舞蹈:考试内容、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考生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作品表演测试。基本功主要通过旋转、弹跳、翻等技巧测试学生的软开度和控制能力,舞蹈作品则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作品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舞蹈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舞蹈考试要求考生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
视唱:即看谱即唱。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听音记谱: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音乐常识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音乐笔试答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答卷在密封状态下评分,评分采用流水作业法。每个考场5位评委,每位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科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