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2008年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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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辽宁科技大学 2008-1-10 9:00:24 |
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按复试专业成绩(辽宁与河南省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统考专业成绩)×80%+高考文化课总分×20%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专业课特别优秀并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可破格录取。 3、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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