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08年美术类
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简章(山东省)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英文全称:Hefei Teachers College
国标代码:1409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安徽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校址邮编: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邮政编码:230061(三孝口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邮政编码:230601(锦绣校区)
校园网址:http://www.hftc.edu.cn
联系电话:(0551)2836350、2836287
监督电话:(0551)2836356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我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经山东省和安徽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008年我院计划在山东省招收美术类本科教育新生30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地点在山东省淄博市测试点。现将我院招生、考试及录取等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
计划 |
学费标准
(元/生·年)
|
招生
范围 |
备 注 |
美术学(师范) |
四年 |
本科 |
10 |
5000 |
山东 |
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
四年 |
本科 |
20 |
7000 |
山东 |
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
(说明:1.以上计划如有调整,以山东省08年计划招生文件为准;2.我院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为准;3.上述专业办学地点均在我院锦绣校区。)
二、招生专业简介
1.美术学(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高人文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经济社会需要,具有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工作者。
主干课程。艺术概论、素描(石膏、静物、人物、人体)、色彩(水彩水粉)(静物、人物)、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书法篆刻、美术鉴赏与批评、教育学、心理学、中学美术教育学论、美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美术教育及社会美术工作者。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高人文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环境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需要,能够运用艺术与技术方面的知识、能力,创造功能合理、舒适、美观、新颖以及符合人心理、审美需求的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三大构成、设计概论、环境设计心理学、设计制图、室内设计基础、景观设计、环艺模型、室内家具配套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素描、色彩、环境雕塑、照明与灯具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办公环境艺术设计、商业环境艺术设计、娱乐环境艺术设计、宾馆环境艺术设计等课程。
就业方向:建筑、装饰、景观等领域的工程公司、企业,以及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工作。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
2.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身体素质要求。有口吃、肢体残疾,面部有明显疤痕、血管瘤、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师范)专业。
3.建议考生文化课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名。按照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淄博市测试点考务工作要求,于2008年2月22日、23日办理专业报名和考试手续。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为150元。
2.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均按百分制记分,其考核时间为:素描(180分钟)、色彩(180分钟)。按照素描成绩×100%+色彩成绩×100% 合成专业考试总分。
3.考试用具。绘画水粉颜料、铅笔、画板、画架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试卷用纸由测试点统一提供,考试纸张大小为8开画纸。
4.成绩发放。按照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将按招生计划的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发放《200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5.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http://www.hftc.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基本原则。执行教育部2008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精神和要求,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政审身体合格。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身体素质合格。录取时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无应届生、历届生限制。
3.录取原则。对专业考试考核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划定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经山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由我院办理远程录取手续,发放我院录取通知书。
合肥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
热忱欢迎山东省广大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附件1:
合肥师范学院简介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创建于1955年,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2006年12月经国家教育部评估批准,改建为合肥师范学院。
学院校园占地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00万元。建有计算机、语音、教师技能训练3个公共教学实验中心和10个综合实验室。馆藏各类图书102万册,中外文期刊1310余种。
学院长期以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形成了以人文学科、理学为主干,师范与非师范教育并举的学科专业架构。设有中文、政法、教育、经济、外语、艺术、数学、化学、生物、物理与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1个系和2个教学部(室)。现有普通本科专业24个。全日制在校生8300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37人,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10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1人、硕士学位教师173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和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安徽省皖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安徽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国家和安徽省优秀教师10人;安徽省教学名师1人;兼任安徽省内重点高校博导、硕导10人。学院聘有常年外籍教师7人。
学院现有古籍、中国诗学、徽派版画艺术、基础数学、配位化学、翻译、教育科学、教师教育8个研究所。在中国诗学、距离几何、古籍整理等方面研究,国内具有比较优势;外国教育史、配位化学等方面研究处于省内领先水平。2002至2006年,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674篇,其中,国外期刊与中文核心期刊660篇,被SCI、EI收录论文62篇;被美国《数学评论》和《化学文摘》收录论文87篇。出版专著、教材162部。承担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83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75项;获厅级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励39项,其中省部级奖励23项。获艺术作品奖25项。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学院主办的《中学数学教学》被中宣部评为全国优秀科技期刊。
学院是我省重要的教师教育基地,是全省基础教育师训、干训主要基地和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是我省中学数学、物理学科国家级培训者培训基地。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均挂设于我院。
学院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A1类)”资格,1985年起即与美国英语学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先后聘请外籍教师330余人次来院任教;同时与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办学与校际交流关系。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2.18%、97.5%和98%,连续两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2007年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院重视育人环境建设,先后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第六届、第七届“文明单位”,并荣获“合肥地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十一五”期间,学院将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新型师资和其他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努力把合肥师范学院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结构合理、规模适中、质量较高,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普通本科院校,为科教兴皖、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