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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方案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西北民族大学 2007-1-5 11:30:18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巩固近几年招生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快我校学科建设发展,提高生源质量,确保200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

二、招生机构
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扎西副书记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副组长,全盘调度全年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将严格按照《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工作监察监督暂行办法》(民大监察字[2006]2号),参与全年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根据党办发[2006]3号文件关于党委书记谢玉杰同志《在西北民族大学2006年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校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将每年增长5%作为参考系数,到‘十一五’末使各类在校学生达到25000人,进而缩小同其他民族院校的差距”。因此,2007年我校计划招生本科4500名,预科350名(本校计划),舞蹈表演(中专)36名,预留计划45名(1%)。招收本科专业文科12个,理科21个,文、理兼收的有14个(艺术设计、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旅游管理专业)。

四、招生进程
2007年招生工作从2006年10月开始到2007年9月底结束,分招生准备、宣传、考试、录取、总结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6年10月初——2006年11月底)
了解就业信息和生源信息,根据报到情况,协商教务处、学生处及各院(部),拟确定200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要求完成上报工作。

(二)宣传阶段(2006年12月初——2007年7月底)
2007年把宣传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安排和部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
1、印制、邮寄招生简章(2006年12月——2007年元月、5月)
计划印制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和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及专业介绍20000册,分发到各省、区、县招生办和中学,将招生信息送到尽可能多的考生和家长手中。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将在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江苏、安徽、河北、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区,并加大宣传力度。
2、加大网络宣传力度(2006年12月——2007年7月底)
以我校网站为招生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同时在新浪教育、搜狐教育、网易教育、腾讯教育、择校网、天利考试信息网、百度网做宣传和咨询活动,为考生提供灵活方便的信息查询服务。目前我处已与北京世协时代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青世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招生宣传合同。
3、继续做好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内容的更新和发布(2006年12月——2007年7月底)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教育部、各省招办及学校搭建的三位一体信息平台,自2005年高考实行“阳光工程”以来,我们将积极参与,并将学校的办学条件、录取条件、收费标准如实公布,且在每年填报志愿及录取前由教育部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招生在线解答。
4、电话咨询接待(2006年12月——2007年9月底)
公布招生负责人的电话、传真,回答考生的相关咨询,并指定专人安排值班,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招生咨询电话0931——2938300    2938041

(三)考试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4月底)
我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专业考试将按照《西北民族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细则》(民大招就字[2005]18号)和《西北民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业考试实施办法》,“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完成命题、考试、评卷、划线工作。
招生考试过程将按照要求做到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四)录取阶段(2007年7月——2007年8月底)
1、录取方式:按照各省要求,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公正选拔。
3、录取依据:以学校公布的2007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为依据,按照上报各省的专业计划分批次、分科类进行录取。
4、录取结果公布:①邮寄录取通知书;②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考生;③网上查询。
录取期间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后勤保障部门、网络安全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下完成录取工作。

(五)招生总结阶段(2007年9月——2007年11月)
进行生源状况分析;完成新生复查工作;催收新生档案和新生录取表,做好招生总结和统计工作。

五、2007年我校招生政策调整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决定申请列入重点批次招生。
2、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专业隔年招生,2007年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专业招生。
3、英语(蒙英双语)、工商管理(藏汉双语)专业停止招生。
4、停止专科和专升本招生,稳定舞蹈表演(中专)招生规模。
5、高考单科成绩要求:
①汉语言(维汉翻译)专业高考汉语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数;
②英语专业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③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旅游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属文、理兼收,数学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数;
6、2007年艺术类专业提前做好分省计划;
7、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有所调整,绘画(油画、国画)和艺术设计(平面、环境)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占40%分)、色彩(占40%分)、速写(占20%分)三门,取消设计考试科目;艺术设计(唐卡)专业考试科目为唐卡线描(占40%分)、唐卡色彩(占40%分)、速写(占20%分)三门,该方向只招收民考汉考生,要求汉语基础好,有高考英语成绩。
8、舞蹈学本科专业招生身高有要求,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2米,身高达不到规定者不予报名;舞蹈学本科只招收舞蹈中专毕业生。
9、舞蹈表演(中专)录取的新生音乐舞蹈学院要于其家长签订未成年人保护协议。
10、美术类专业拟在山东潍坊、宁夏、湖南、江西、黑龙江、浙江、山西、辽宁、湖北、贵州、河北、安徽、甘肃共13个省、区设点;音乐类专业拟在山东潍坊、宁夏、湖南、江西、河南、吉林、黑龙江、安徽、新疆、甘肃共10个省、区设点;
11、2007年预科生结业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在5月中旬结束,并确定结业资格,6月底将预科结业直升本科学生名单报招生就业处;
12、预科直升本科计划,在招生结束时做分专业计划,对按期结业的考生,根据预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升入所报志愿,避免热门专业考生过分集中现象;
13、2007年录取新生调整专业问题由教务处负责。

六、奖励及照顾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授予我校设立的“新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奖金2000元。
2、参加国家级文艺、体育,获得个人单项比赛前八名或团体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授予我校设立的“文体活动优胜奖”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第一名者奖励5000元,第二名者奖励3000元,第三名者奖励2000元,第四名者奖励1000元,第五名者奖励800元,第六名者奖励600元,第七名者奖励400元,第八名者奖励200元。
3、国家健将等级(或以上)运动员报考我校者免交学费。
4、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其文化课成绩、班级表现等,可申请评选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七、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1、为了做好2007年的招生工作,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协调做好招生各项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3、招生办公室及有关参与的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派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4、加强领导,严明纪律,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5、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6、各单位及学院要相互配合,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对本单位网上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和发布,确实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的准确与权威。
7、招生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等各项规定和纪律,对泄密及其他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营私舞弊等违纪者要追究相应责任。
8、凡由我校组织的各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规定不准收费的,坚决不收费;不准办考前辅导班的,坚决不办;禁止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及考生家长收取与招生考试挂钩的任何费用。
9、后勤集团和现代教育技术学院要做好招生录取期间的水、电供应和网络安全保障,对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和网络故障等现象,要做好应急预案。
10、对招生期间违反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处理。
11、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07年招生本科分专业计划草表

序号

院部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本科计划

合计

1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新闻学

4

80

310

广播电视新闻学

4

80

汉语言文学

4

80

汉语言(维汉翻译)

4

70

2

藏语言文化学院

藏语言文学

4

70

200

藏语言文学(藏汉翻译)

4

70

藏语言文学(现代文秘双语)

4

60

3

蒙古语言文化学院

蒙古语言文学

4

70

130

蒙古语言文学(蒙汉双语)

4

60

4

法学院

法学

4

150

150

5

历史文化学院

广告学

4

60

120

历史学

4

60

6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4

80

560

公共事业管理

4

8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80

会计学

4

80

金融学

4

80

经济学

4

80

旅游管理

4

80

7

外国语学院

英语

4

120

200

阿拉伯语

4

50

俄语

4

30

8

社会人类学·民俗学学院

社会学

4

60

60

9

电气工程技术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100

200

电子信息工程

4

100

10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120

46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60

通信工程

4

12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120

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

5

40

11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4

120

120

12

医学院

临床医学

5

160

250

护理学

4

60

口腔医学

5

30

13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120

360

环境工程

4

120

制药工程

4

120

14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动物科学

4

80

410

生物工程

4

80

生物技术

4

80

动物医学

4

90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80

15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教育技术学

4

100

180

应用心理学

4

80

16

音乐舞蹈学院

舞蹈学

4

60

175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4

60

音乐学

4

5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

5

17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

4

80

150

绘画(油画、国画)

4

70

18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4

120

120

 

预留(1%

 

45

45

 

预科直升本科

 

300

300

  

 

4500

19

预科部

预科

 

350

350

备注:音乐表演专业演唱计划20名,演奏40名;艺术设计(唐卡)10名;体育教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40名;预留计划文科25名,理科20名。

附件2:2005、2006级预科直升2007级本科分专业计划草表

序号

院部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预科直升计划

1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新闻学

4

5

广播电视新闻学

4

10

汉语言文学

4

10

汉语言(维汉翻译)

4

 

2

法学院

法学

4

20

3

历史文化学院

广告学

4

10

历史学

4

10

4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4

10

公共事业管理

4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10

会计学

4

15

金融学

4

10

经济学

4

5

旅游管理

4

5

5

外国语学院

英语

4

20

阿拉伯语

4

10

俄语

4

 

6

社会人类学·民俗学学院

社会学

4

 

7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1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通信工程

4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10

8

电气工程技术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10

电子信息工程

4

10

9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4

10

10

医学院

临床医学

5

20

护理学

4

5

口腔医学

5

 

11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环境工程

4

10

制药工程

4

10

12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动物科学

4

 

生物工程

4

10

生物技术

4

10

动物医学

4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10

13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教育技术学

4

10

应用心理学

4

 

   

300

附件3:2007年音乐类专业分省计划

序号

省份

舞蹈学

器乐

声乐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合计

1

甘肃

20

10

6

14

2

52

2

山东

10

8

5

9

2

34

3

黑龙江

3

2

3

2

1

11

4

吉林

2

 

1

2

 

5

5

江西

4

5

 

7

 

16

6

河南

5

3

2

4

 

14

7

内蒙古

3

1

 

2

 

6

8

宁夏

2

2

1

 

 

5

9

重庆

2

2

 

2

 

6

10

四川

 

2

1

2

 

5

11

西藏

2

 

 

 

 

2

12

陕西

2

1

 

2

 

5

13

安徽

 

1

 

1

 

2

14

湖南

 

1

 

1

 

2

15

青海

2

2

1

2

 

7

16

新疆

3

 

 

 

 

3

合计

60

40

20

50

5

175

附件4:2007年美术专业分省计划

省份

合计

绘画

艺术设计

备注

河北

3

1

2

 

山西

5

2

3

 

内蒙古

2

1

1

 

辽宁

5

2

3

 

黑龙江

5

2

3

 

浙江

3

1

2

 

安徽

5

2

3

 

江西

5

2

3

 

山东

35

13

22

 

河南

3

1

2

 

湖北

5

2

3

 

湖南

5

2

3

 

海南

5

2

3

 

四川

4

2

2

藏族唐卡艺术1

贵州

5

3

2

 

云南

5

2

3

 

西藏

2

1

1

藏族唐卡艺术1

陕西

5

2

3

 

甘肃

35

13

22

藏族唐卡艺术7

青海

3

1

2

藏族唐卡艺术1

宁夏

5

2

3

 

新疆

2

1

1

 

合计

152

60

92

 

附件5:2007年中专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专业

层次

学制(年)

计划(人)

招生地区

舞蹈表演

中专

5

36(男、女各18名)

西北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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