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有关说明
1. 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考生报名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3. 专业考试成绩于2010年4月中旬在我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我院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4. 我院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招生简章》、本年度《招生章程》和我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其他个人和机构有关我院本、专科的招生信息,我院一概不作解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学院教学区域目前分为:南宁南校区(本部)、南宁西校区、桂林分院、桂林校区。
十、艺术设计专业高职专科二年制(中英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招生信息可登陆我院招生资讯网页查看。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邮 编:530022
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 5317393(传真)
网 址:http://zsb.gxai.edu.cn或http://zsb.gx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