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不同层次的学校或兼报两个不同类别的学校。第一志愿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或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市级示范性学校(含一般完全中学)或市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含合格职业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市级示范性学校(含一般完全中学)或市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含合格职业学校),则第二志愿可以报考另一所同类学校。志愿填写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根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对口分配政策。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由去年的10%扩大到今年的15%。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必须参加中考,成绩须在本校毕业生中居前。
为鼓励和支持学校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试行计划内按比例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情况,在计划内按照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照《兰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组织技能测试,中考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下100分之内;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其他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下50分之内。自主招生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以上。
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招收“双优助学班”,兰州民族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免费(学杂费、课本费、生活费等全免)招收兰州市户籍的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各90名。录取时采取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考“双优助学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两个志愿的录取。
兰炼一中与澳中文化教育交流中心合作举办“国际实验班”,招生计划为90名,采取考生自愿报考,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广东国华中学继续在兰州市招收“双特生”。
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时,各招生学校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80%的招生计划(统招生)。然后在本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15%的对口分配名额(统配生)。
城区独立高中招生录取时,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的95%。
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时,考生持中考成绩单于7月10日-15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或学校报名,参加招办统一录取。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招生时,应届初中毕业生,凭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学校注册录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士兵等,凭学历或相关证明,直接到学校登记入学。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生可直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就学。
县区可实行在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春季“直升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保留初中学籍的基础上提前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就学(不计入初中学校当年毕业生流失率),直接计入初中学校的高中阶段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