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限生”最高不超2.4万元 民办高中最高达4.2万元
昨日(4月23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各类高中收费标准。“三限生”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4万元,民办高中收费标准最高达4.2万元(不含住宿费)。
2007年,武汉市下调“三限生”收费标准。其中,中心城区(含东西湖)每生每学期下调500元,其他城区下调1000元。今年,该市高中“三限生”收费标准维持去年水平。
按照今年中招政策,有三限生计划的公办普高,录取时先录“指令生”,后录“三限生”。高中录取“三限生”时,不得超过学校录取资格线的3个位置值。
“省级示范、市级示范、一般高中‘三限生’计划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总计划的30%、20%、10%。”武汉市教育局称,严禁学校擅自扩大“三限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位置值、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有关择校的费用。凡违规收取的,必须全额退款,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郭会桥 朱思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