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利)石家庄市考试院昨日公布《2008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9类考生可享受中考加分政策,其中最高优惠50分。
可获中考加分的9类考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烈士子女照顾16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及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照顾8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青年、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各县(市)、矿区农村农业户口考生,系独生子女的,照顾8分;在市区报名的考生均按城市考生对待,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报考高中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父母一方是中小学教师的照顾8分,父母双方均系中小学教师的照顾16分,此项优惠不涂卡,填报志愿时上交优惠照顾证明。
市考试院规定,此次公布的9类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凡有以上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审查时需要出示相关证书及原始证件。凡只交验复印件而不能提供原始证件的,一律取消优惠照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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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市民”待遇
本报讯(记者马利)石家庄市2008年中考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根据规定,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中专、师范院校、职业中学及民办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石市参加中考。
据了解,今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继续享受“市民待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证明及暂住证可按市区户口考生对待,在就读学校报名。在石家庄市借读考生需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如确有困难,可照顾在原毕业学校报名,但要按外地类考生报名。在市区初中上学的本市所辖县(市)、矿区的考生一律回本县(市)报名。凡违反规定在市区报名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限制考生报名的行为,考生可以直接向市考试院进行举报,市考试院举报电话:8705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