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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8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2008-4-3 10:27:52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意见)

 

 

 

石教考中[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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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8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市直各中学、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居住市区且长期在市区经营工商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务工子女)且具有市区初中学籍者。上述考生均在就读学校报名。

 

2、市区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辖区招生办报名,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3月26日至4月7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市直中学按驻地所属区域到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接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在我市借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者,可以照顾在原毕业学校报名,但要按外地类考生报名。在市区初中上学的本市所辖县(市)、矿区的考生一律回本县(市)报名。凡违反规定在市区报名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录取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和考生本人负责。

 

所有学校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交验全部考生的户口簿(父母户口不在市区的考生,由父母所在单位开信说明理由并交验户口簿、学籍表)。

 

3、按规定享受优惠照顾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原始证件,由县(市)、区招办负责核实,并填涂信息卡上的优惠栏。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办理照顾手续。

 

4、务工子女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证明及暂住证可按市区户口考生对待,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区招办要将这些考生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务工证明、户口簿、学籍表上交市考试院查验并注明考生的报名序号。

 

5、在外地借读的市区户口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桥东区:四中路小学,电话86997228;桥西区:桥西区教育局院内,电话89653023;新华区:机场路小学院内,电话87832485;长安区:长安区教育局院内,电话86045141 ;裕华区:槐底小学院内,电话:85829865、86578975)。

 

6、考生报名时由县(市)、区招办安排电子摄像。各县(市)、区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光盘。如摄像未完成的可先交其它信息,待领取编场信息盘时再补交照片信息。

 

7、应届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市直中学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县(市)、区属学校由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8、不按考生真实情况报考的个人或学校,一经查出,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9、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三、报考类别及其代码

 

1、市区考生报考类别为:综合类99,音乐类66,美术类88,体育类33(须有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体育特招测试合格证),在市区借读的外地户口考生类44。

 

2、各县(市)、矿区考生报考类别为:市属示范性高中类77,综合类99,音乐类66,美术类88,体育类33(须有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体育特招测试合格证)。体育类可报考辛中、正中、42中、43中及2中的篮球;音乐、美术类可报考石家庄市六中、十二中及市幼师的音、美专业班;综合类考生可报考本县(市)高中,示范性高中类可报考市属示范性高中(含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及兼报本县(市)属高中。

 

四、考生报名号的设置、编场及信息卡的填涂

 

1、报名仍采用电子摄像、考生填涂信息卡、微机采集信息的办法。信息卡一律用2B铅笔填涂。

 

2、考生报名号共设十二位,左起一、二位为年份的后两位(已印在信息卡上,考生不用填涂);三、四位为石家庄市代码01;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七、八位为学校代码;九至十二位为顺序号。考生的顺序号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序号开始连续编排,顺序为示范性高中类、综合类、音体美类。

 

3、准备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按音体美类报名,按该类别参加文化考试,报考志愿时可根据专业成绩选报志愿,不想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仍可填报普通高中的志愿。

 

4、各招办在学校报名时要打印出考生信息交学校核对,学校要逐一认真核对考生信息,信息盘上交后不再更改。报盘时要上交各学校音乐类考生的花名册并注明每个考生的专长项目(如声乐、舞蹈、器乐或具体器乐的名称)。

 

5、考场均由市考试院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按报考类别编排;17个县(市)、矿区的考点由各县(市)、矿区负责安排,示范性高中及音体美类考生的考点要设在县政府所在地。市区招办要在上报考生信息盘时上报考点名称及所能安排的考场数目。各县(市)、矿区要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上报考点安排及试卷数。

 

6、考生的准考证均由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打印、盖章并统一塑封。

 

五、录取时优惠照顾考生的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

 

3、烈士子女照顾16分;

 

4、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及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照顾8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青年、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6、各县(市)、矿区农村农业户口考生,系独生子女的,照顾8分;在市区报名(不含44类)的考生均按城市考生对待,不能享受此项优惠。

 

7、报考高中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

 

8、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9、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父母一方是中小学教师的照顾8分,父母双方均系中小学教师的照顾16分,此项优惠不涂卡,填报志愿时上交优惠照顾证明。

 

10、奖励创新内容按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凡有以上优惠加分的考生,各县(市)、区招办要严格加以审查。报名审查时需出示的证书及原始证件有: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应有相应的证书;省级三好学生要有省教育厅发放的三好证书;体育类优惠的除原始的证书或相关证明外还应出示经市教育局认证后下发的加分证书;少数民族考生要有县(市)、区以上民委开具的原始证明、学籍表及家庭户口本,因户籍内容不全不能体现其民族身份的,还要出示其必要的证明,有更改民族身份的,还要出示民族更改审批表;归侨子女要有市侨办开具的原始证明;侨眷高知子女要有省侨办开具的原始证明及相关人员的高知证件、家庭户口本、学籍表;中小学教师子女报考师范院校应由父母单位开具证明并经县(市)、区以上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现役军人子女须由师级以上政治部开具原始证明并交验军官证、家庭户口本、学籍表,证明要经班主任签字、毕业学校盖章,;农业户口独生子女须由县级以上计生委开具证明并出示家庭户口本。奖励创新加分考生除出示奖励证书外,还要出示相关部门下发的原始文件,以备查验。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市考试院要统一查验所有优惠考生的原始证明和相应的原始证件。凡只交验复印件而不能提供原始证件的,一律取消优惠照顾分数。

 

以上照顾分数不累计,可选择其中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

 

六、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做好今年中考工作

 

今年中考毕业与升学考试仍是分开进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考政策,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毕业考试结束前不得让学生离校。凡不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被普通高中、中专(含五年制大专)、师范类院校录取。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参加中考报名,各学校要向考生公布市考试院的举报电话(87053076),对限制考生报名的学校领导要严肃处理。考生也可以直接向市考试院举报。各学校要把好报名关,不得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对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各县学生,要督促其回本县报名,各区招生办要对此情况认真进行核查,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中考有关文件,认真、严格的执行中考政策,要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完整无误的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要认真对待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工作,要严格按照考生的实际学籍情况报名,特别是有招收国办民助学生的学校,一定要考生清楚自己的学籍身份,国有民助与本校之间不能混淆。今年,凡在报名中不执行招生政策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08年中考报名日程安排表(点击查看)

          2.报名信息卡填涂说明(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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