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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05〕35号)精神,加强毕业考试对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目标的导向作用,我厅制订了思想品德、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2008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通过湖南政务网发布(网址:http://gov.hnedu.cn),请遵照执行。
思想品德 语文 英语 数学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