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
实 施 办 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2008年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城区中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体操、健美操、定向越野。
2、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
3、科技:发明创造、科学研究(含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应用、科学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航空模型比赛。
三、招生对象
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取得过优良成绩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具有某项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一)体育
1、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者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田径比赛甲级队获单项前八名,乙级队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乒乓球、游泳、体操、健美操、定向越野比赛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篮球、排球、足球比赛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在省教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以上项目获单项前八名的队员和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艺术
在省(市)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和省市中小学生书法、美术比赛(含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美术比赛)中,获市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三)科技
1、在市级以上(含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有发明创新作品、科学研究论文(含研究性学习成果)、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科学实践活动项目、少年儿童幻想绘画作品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2、在长沙市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三等奖) 以上的学生。
3、在长沙市中小学生航空模型比赛中获遥控项目单项前六名的学生。
四、招生程序
(一)学校申报计划
各普通高中于4月4日前向市教育局中招办申报本校高中招收特长生的计划。
(二)招生信息发布
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公费招生计划的5%),将特长生招生范围、条件和人数等材料于4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审核,4月18日在本校公布,市教育局中招办于4月21日在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www.csedu.gov.cn)。
(三)学生自愿报名
4月24日—4月25日,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四)学校考核预录
5月19日—20日,招生学校对特长生进行考核和面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200%确定预录名单,并按录取意向进行排序。
(五)中招办审核公示
5月21—23日,招生学校将特长生预录名单和预录学生的获奖证书报市教育局中招办,经审定无误后,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www.csedu.gov.cn)。未按时上报者作弃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建立特长生招生制度是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严格按要求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初中学校要利用班(校)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学生。
2、特长生的报名、考核面试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招生学校只能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的名单内录取特长生,不得突破中招办下达的指标数。
3、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的资格,确保特长生质量。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学生特长生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特长生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所录特长生进行跟踪调查.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削减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六、县(市)教育局特长生招生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