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教基〔2008〕22号关于印发《2008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2008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08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附件:2008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
为做好2008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导向功能,现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苏教基[2004]13号)和《无锡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考工作要坚持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本的原则,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二、关于学业考试
(一)考试组织办法
2008年我市学业考试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无锡市区和江阴、宜兴分别负责组织报名、考试、阅卷和评分。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共计7 门。
文化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6日至18日。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各为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各为10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6月16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
下午 2:30—4:10 物理
6月17日 上午 8:30—10:30 英语
下午 2:30—4:10 化学
6月18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 2:30—4:10 思想品德
体育考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毕业、升学成绩计算
语文、数学试卷总分各为130分。各科目整卷得分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超过100分的,毕业成绩按100分计。升学成绩按整卷实际得分计。
英语试卷总分为120分,口语等级测试满分为10分。两项得分相加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超过100分的,毕业成绩按100分计。升学成绩按两项相加实际得分计。
思想品德试卷总分为100分。整卷得分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升学成绩按整卷实际得分的50%计。
物理、化学试卷总分各为100分。各科目整卷得分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升学成绩按整卷实际得分计。
体育考试总分为35分。考试得分达21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升学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升学考试总分共计675分。
(四)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四科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其中数学考试允许考生自带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英语采用闭卷笔试(含听力部分)和口语等级测试两种形式。闭卷笔试分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部分。客观性试题部分采用标准化测试形式,考生使用统一印制的答题卡答题。
思想品德采用开卷笔试形式,学生所带书面资料不限。
(五)命题要求
1. 各科考试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增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展示创新能力留有必要的空间。
2.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努力体现考试评价改革的方向。各科试卷题量适中,并合理设定试卷难易度,杜绝偏题、怪题。有关科目考试设置一定数量的选做题。
(六)其他
1. 市区职高预备班(初技班)学生的考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2. 其他语种的外语考试单独命题。
三、关于学业考查
初中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理化实验操作、音乐和美术。其中初三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历史、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理化实验操作、音乐和美术,初二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查工作已在初二阶段完成。
(一)历史科目考查
1. 考查时间为60分钟,具体安排在5月12日下午1:30—2:30。
2. 考查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3. 考查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标准,各市(县)、区统一组织,统一阅卷。
4. 试卷总分为100分。整卷得分由主管考试部门按统一标准转换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第,计为毕业成绩。
5. 进行综合课程教学实验,设置历史与社会科目的初中,历史与社会的学业考查单独命题。
(为与新高考方案相衔接,2009年拟将历史纳入考试科目。)
(二)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和理化实验操作科目考查
1. 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3月31日—4月3日进行。劳动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安排在5月前完成。
2. 考查由学校按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各市(县)、区负责监督、检查。
3. 考查成绩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分,计为毕业成绩。
(三)音乐、美术科目考查
音乐、美术科目的考查注重学习过程,以学生完成课程的学习为主要依据。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查结果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评定等第的重要参考。
四、关于补考
补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 学业考试文化科目的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7月初。补考及格者,毕业成绩以60分计,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但升学成绩仍以全市统考成绩为准。
2. 历史、理化实验操作、劳动技术的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理化实验操作的补考时间安排在考查当天的最后时段,历史、劳动技术补考时间安排在填报中招志愿表之前。
3.各考查科目补考成绩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补考及格者,考查成绩以合格计。考查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资格条件。
五、有关要求
1. 各初中要严格课程管理,合理安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决反对搞加班加点、“题海战术”。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
2. 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要重视对考生的心理辅导,指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消除考前的焦虑心理,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并公布名次。